关于做好 2020 年职业院校 1+X 证书制度试
点第一、二批证书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 》(教职成〔2019〕6 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 2020 年职业院校第一、二批 X 证书制度试点师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一、二批试点院校相关专业骨干教师和其他有意向熟悉了解涉及本校专业相关证书的职业院校骨干教师。
二、培训证书名称
根据我省前二批试点院校申报情况,确定 15 个专业领域、建筑信息模型(BIM)等 16 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项目。(见附件 1)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解读 1+X 证书制度及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聚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模块化教学和课程重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书证融通”课程体系开发与实施;专业教学法应用与实践;教学实操与考核等专题模块。培训形式包括线上、线下授课,实践操作等。重点提升教师的理实一体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引导教师探索 X 证书与相关专业课程教学的融合模式,落实“育训结合”改革任务,提高职业院校教师参与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评价的能力。
四、其他有关事宜
(一)第一、二批证书师资培训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各证书承办学校具体实施, 参训学员按要求完成全部培训任务,通过考核后准予结业。培训期间的培训费(含场地费、资料费、食宿费、专家讲课费等)从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列支,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
(二)各承办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管理,按照规定的工作环节和时间节点实施培训计划,监控培训质量,跟踪学员反馈,总结培训效果,确保培训质量。
(三)各承办学校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细化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做好防疫物资的保障和培训场地的消杀,认真登记、摸排参训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错时错峰安排班期,严格控制班额,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的 X 证书师资培训工作。
(四)试点院校参训教师报名时需向承办学校提交教师培训电子推荐表 1 份(见附件 2),培训其他事宜由各证书承办学校具体安排保障。承办院校培训结束一周内将培训总结报告及参训
学员名单(见附件 3),以 excel 形式发送邮箱:hnstjbgs@163.com。
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刘娜
电 话:0371-69691788
河南省 1+X 试点推进办公室联系人:秦军磊
联系电话:0371-60868129
附件:
1.2020 年河南省第一、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师资培训计
划
2.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师资培训推荐表
3.职业院校第一、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师资培训人员汇总
表
2020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