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学院全体教师:
根据学院最新规定,教师如需调课,必须确保在督导检查之前将调课手续办好并报送督导办公室备案后,方能停课、调课。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办理调课手续,必须经物流学院院长同意,并在学校督导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先停课,后补办调课手续。私自调课、上课后调课、调课不补手续、调课不补课等行为一律按旷课记录。
请物流学院各位教师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