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团委、各省管高校团委、各直属单位团委:
按照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9月至12月在全团集中开展基层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为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实现团支部整顿工作的可描述、可度量、可考核,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在“智慧团建”系统开发了组织整顿功能模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掌握有关操作。“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已开发完毕并上线,请认真学习《“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操作说明》,并按要求及时依托系统开展整理整顿工作。
2. 对标抓好落实。各省辖市团委、各省管高校团委、各直属单位团委要及时将工作信号传导到基层,统筹做好本地区不同领域团支部整顿工作。10月底前,各团支部完成自检并及时提交直属上级团组织审核。11月底前,各团支部直属上级团组织对照整理整顿标准完成对下级团支部自查结果的核查,并按不少于20%比例确定后进团支部,要求其进行整改。12月底前,要求重点整顿支部完成整改,并再次完成自检并提交上级团组织审核;未完成的,要列入第二年继续整顿对象。
3.做好督导核查。各基层团委要对所属支部整顿任务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按照一定比例对基层团组织整顿情况进行抽查核查。
按照2019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通知要求,团中央将于第四季度对各省级团委,重点市、县团委、高校团委及部分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团中央、团省委将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实时监测和实地调研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团省委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部)
联 系 人:魏子龙
联系方式:0371—65903453
电子邮箱:hntwzzb@126.com
附:“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操作说明
共青团河南省委
2019年9月24日
附件
“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
操 作 说 明
基本流程:
1. 团支部负责人(管理员,下同)提交“团支部自检表”。
3. 直属上级团组织对照标准,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确定后进团支部。
4. 团支部负责人登录系统,在提示框和操作中心可查看上级的审核结果。
5. 被纳入重点整顿对象的支部整改后提交最新的自检表。
6. 直属上级团组织审核新提交的“团支部自检表”。
7. 审核结果为“继续整改”的支部,整改后再次提交“团支部自检表”,直至通过审核。
一、团支部自检
团支部自检表填写共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团支部自检,由团支部负责人填写;第二种方式是上级评估,由团支部的直属上级(团总支)填写。系统会自动获取填报人的姓名。
(一)团支部自检
1. 团支部负责人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组织整顿-团支部自检”菜单,默认进入历史记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团支部自检”按钮。
2. 根据支部建设情况如实完善团支部自检表,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等待上级审核。
(二)上级评估
1. 上级团组织负责人(管理员,下同)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组织整顿-评估下级团支部”菜单,对于尚未提交自检表的团支部,直属上级有权限对其进行直接评估。
2. 上级团组织研究评定后,负责人可点击“上级评估”按钮,完成该支部自检表后,点击“提交”。如果该支部自检表“较差项”大于等于10,则会纳入重点整顿团支部。
二、直属上级管理员审核“团支部自检表”
1. 上级团组织负责人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组织整顿-整理整顿团支部”菜单,默认进入“下级组织列表”界面。
2. 点击“是否整改”按钮,进入团支部自检表审核界面。若上级团组织认为团支部自检结果失实,则可以点击“不通过”按钮驳回,团支部会收到提示消息,整顿后再次提交;若点击“通过”按钮,则表示认可该支部的自检结果,且不纳入重点整顿支部;若点击“开始整改”按钮,则表示认可该支部的自检结果,同时将其纳入重点整顿支部。
备注:
1. 如果团支部自检表“较差项”大于等于10项,则必须纳入重点整顿团支部。
2. 如果团支部自检表“较差项”大于0小于10项,由上级审核决定是否纳入重点整顿团支部。
三、直属上级团组织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确定后进团支部
1. 上级团组织负责人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组织整顿-整理整顿团支部”菜单,默认进入“下级组织列表”界面。
2. 研究确定后点击界面左上角的“勾选排名后20%团支部”按钮,被勾选的团支部纳入重点整顿对象,整顿状态变为重点整改中。
备注:
1. 后进团支部的数量要求至少达到20%,最多可全选,如果团支部总数小于5个,则必须确定至少1个。一经确定无法自行撤销,务必谨慎操作。
2. 如果团支部自检表中的“较差项”小于10,但是该支部排名确实属于后20%也可对其勾选。
四、团支部负责人修改“团支部自检表”
1.团支部负责人登录系统,如果该支部被纳入重点整顿团支部,则会看到相应的提示,同时可以在“操作中心”看到上级审核的结果。
2. 点击弹出框中的“确定”按钮,自动跳转至团支部自检历史记录界面,显示的为上次已提交的自检表。
3. 整改后点击界面底部的“编辑”按钮,可以在上次的自检表数据上修改,重新提交新的自检表。
备注:
根据规定,重点整顿团支部需要在2019年12月底完成整改, 2019年9-12月期间系统允许团支部自检表多次提交。
五、直属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再次审核“团支部自检表”
1. 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在“下级组织列表”界面,可以再次审核团支部新提交的自检表。点击“通过”按钮,则表示该支部完成整改;若点击“继续整改”按钮,则表示该支部整改任务尚未完成,需要继续提交自检表,直至通过审核。
备注:
上级团组织在“下级组织列表”界面可以查看到所有下级团支部的自检表提交情况,及是否被勾选为排名后20%团支部。但是团支部自检表审核权限及勾选排名后20%支部权限仅直属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具有。
六、重点整顿团支部列表
1. 上级团组织负责人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组织整顿-整理整顿团支部”菜单,点击“重点整顿团支部列表”按钮,进入“重点整顿团支部列表”界面。
2. 列表中展示的为被纳入重点整顿对象的直属下级团支部。列表中的数据实时更新,显示2019年9-12月期间团支部每月的整改情况,每月的整顿项数不累计,比如10月的整改项数统计的为10月份期间完成整改的数量,不包含9月份。
七、下级团支部整顿进度
1. 团组织负责人登录系统进入管理中心,点击“组织整顿-下级团支部整顿进度”菜单,可以看到本组织及所有下级组织不同领域的重点整顿团支部数量。
2. 左侧组织树定位到团支部,可以看到该支部已提交的自检表详情。
备注:
1. 请使用团组织管理员账号登陆系统,进行组织整顿有关操作。
2. 其他统计分析功能将陆续上线。